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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配歌的文案

吾友姿芳:

      昨夜又梦见老屋院子里那局棋。只是这次,我不再是与你对弈的那一个。惊醒之后,恍惚想起,距你我相识之日原来已近百年了。距不见你,也已有七十余年了。时间竟过得如此之快,前些日还去看过当年我们一起栽下的树,虽然只剩一棵,也早有合抱粗了。

       去年冬天极暖,都不怎么见下雪的,想来春天便要有得忙。我还记得你说,我们两个,总要有一个,好好活下去,亲眼看看盛世繁华。我答应了。可我万万不曾想到,最后竟只留下我,在这世间独活。可是没有你,再看起来快活的年月,也不过就是靠着回忆挨日子。总是有点怨你的。怨你自己跑去清净自在,不管世事纷扰,倒留下好大一摊子给我,害我想去找你都不能。

      我想你了。

      日子过得越好,我便越希望你在。

      还记得你小时候,可根本看不出大家闺秀的样儿来,窜上跳下倒像个皮猴子……哎,姿芳,若是你正在我身边,我便可以尽情取笑你今日鹤发鸡皮,可你不在。

      眼看又到清明,我本不想再去看你,可是习惯使然,偏又叫我走到那里去。老城巷弄,斑驳的树影,连风吹的方向都似乎从来没有变过。大概这就是古书里讲的物是人非吧。自那一天起,什么都没有变,却也一切都变了。

      有时候我会想,如果再过好多好多年,我是不是也会把你忘了,就像这片土地上其他的生灵一样,谁也不记得你,不记得你曾经在这里。像现在,只有一块无名碑。倘若真的到了那个时候,是不是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  骗子。

      算了……我看见绪哥儿来过。他还小,是真的不记得,但还是来了,仿佛冥冥中的天意。——可是倘若真的有天意,就该教我找到你才是。别反驳我,坚定的无神论者也要尊重事实——虽然我也不相信有神明,但是我还活着。

      我们还活着。

      用你的名字活着。

      我本来想送朵花给你。但是现在有点冷,开不出花来,便再约个日子吧。不是白花,你几时见我有白花。红的。是你夸过最好看的那种。

      看着喜庆。

      反正你只说不要我刻字,又没不让送花。我很遵纪守法的,有意见就回来说。

       不管多晚,我都等着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友:棠生



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。

这是不知多少个百年之后的又一个百年。

阅尽盛世繁华,涉过烽烟战火。

叶棠生的叶,永远是叶姿芳的叶。

踏遍山海,纵寻芳姿,思之如狂,求而不得。

任有千头万绪,只因她一个。

“你说,要我替你好好看这盛世。我做到了。你呢?你到了哪里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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